OFAC对涉及伊朗非法国际石油贸易各个环节的12个实体实施制裁。伊朗政府每年将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石油分配给武装部队,以补充其预算拨款,用于支持弹道导弹和无人机研发以及资助地区恐怖组织。伊朗武装部队总参谋部(AFGS)及其主要商业关联公司——塞普尔能源贾汗纳马帕尔斯公司(Sepehr Energy),持续设立空壳公司,并依赖买家和协助者开展受制裁的石油贸易。
自本届政府上任以来,财政部迅速落实特朗普总统对伊朗的“极限施压”行动,已采取19项措施,制裁与德黑兰及其代理人相关的253名个人、实体和船只。
Sepehr Energy 通常通过其拥有或控制的多家空壳公司之间的一系列“交易”来运输石油,营造出不同实体间可开展非受制裁贸易的假象。Sepehr控制着总部位于香港的空壳公司鑫瑞吉贸易有限公司(Xin Rui Ji)、星能国际有限公司(Star Energy)和米伦贸易有限公司(Milen Trading),利用它们代理接收运往中国独立所谓“茶壶炼油厂”的伊朗石油。
这些公司虽在中国设立并运营,但其商业活动由塞普尔能源及其官员控制,包括受制裁的塞普尔能源官员伊利亚斯·尼鲁曼德·图马吉(Toomaj)。星能持有的账户代表塞普尔能源转移了数千万美元资金。2024年末,新加坡中检集团在对一艘受制裁船只及塞普尔能源关联船只SIRI(IMO 9281683,原名ANTHEA)进行的约200万桶伊朗石油船对船转运过程中提供了检查服务。
2024年中期,新加坡中检集团还为受制裁船只赫卡忒号(HECATE,IMO 9233753)提供了检查服务,并可能提供了伪造文件,掩盖该船只身份,将其伊朗石油货物认证为马来西亚重质原油。伊朗AFGS和塞普尔能源继续依赖一支由老旧船只组成的“影子舰队”油轮运输石油至海外买家。
截至2025年初,塞普尔能源官员图马吉利用悬挂喀麦隆国旗的巴卢号(BALU,IMO 9235244)和悬挂巴拿马国旗的ROC号(IMO 9275660),以及总部位于香港的海运商业运营商南海有限公司,协助将伊朗石油运往中国。
巴卢号和ROC号的注册船东分别为塞舌尔的福萨尔租船公司(Forsal Chartering Corporation)和总部位于香港的富山玛塔航运有限公司(Fine Sanmata Shipping Co.,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