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前沿基金会(EFF)近日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取消《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中的某些条款。EFF 的理由是,这些条款违反了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权利)。
具体来说,EFF 是针对《数字千年版权法》第 1201 条,该条目前规定人们绕过限制访问合法购买的版权材料的软件是非法的。从本质上讲,EFF 认为这一节不必要地给那些希望公开发言或访问他们合法购买的软件的细节的人带来了严重的限制,以及对迫害的恐惧。
DMCA 第 1201 条,最初是为了保护创作歌曲等创意内容的艺术家。然而,长期以来,该条款也被用来限制人们获取、使用、甚至谈论版权材料的能力。充分表明,EFF 希望解决“修复权”运动所面临的越来越多的威胁。目前的法律规定,创建或分享有关受版权保护的产品或软件的工具甚至视频都是犯罪。简单地说,根据DMCA第1201条,即使讨论或积极拆解合法购买的硬件也可能是一种犯罪行为,EFF 高级职员律师 Kit Walsh 在解释废除该条款的必要性时表示。
他表示:“第1201条规定,我们的客户和其他像他们一样的人,通过从事研究、创建软件和发表作品来行使他们的自由表达权是一种联邦犯罪。这在版权法的幌子下建立了一个审查制度,这与第一修正案是不相符的”。